潍坊:男子徒手爬11楼持刀入室抢劫_凤凰资讯

日期:11-18  点击:20  属于:行业导向

原标题:潍坊:男子徒手爬11楼持刀入室抢劫

男子徒手爬11楼持刀入室抢劫

昌邑警方快速出击抓获“蜘蛛人”

坊子区一男子,手头紧张,无钱还房贷,便铤而走险,徒手攀爬至十一楼,从窗户进入室内持刀抢劫。昌邑警方快速反应,经缜密侦查,速破入室抢劫案,嫌犯刚过完中秋团圆节便进了“局子”。9月27日,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抢劫被昌邑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6年9月14日凌晨1时11分,昌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家住昌邑城区某小区的陈女士报警称:在家中被一名陌生男子持刀威胁抢去现金250元、超市购物卡及银行卡。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出警,赶往案发现场。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首先对受害人的情绪进行安抚,随后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2016年9月14日晚12时许,家住昌邑城区某小区的陈女士独自在家睡觉,忽然她听到窗外有响动,睁开眼一看,卧室的窗户外有一个陌生男子,窗户被拉开了,陈女士赶紧起身向卧室外跑去,本想从客厅关上卧室的门,阻止陌生男子靠近,但就在她向客厅跑的时候,男子跳进卧室内奔向卧室门口,大力将卧室门拉开,拿刀威胁陈女士,让她小声一点,快点拿钱给他。然后将陈女士钱包里的250元现金与一张一百元超市购物卡及存有17000余元的建设银行的银行卡抢走。

办案民警查看了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根据陈女士的描述,发现凌晨1时许,骑电动车从陈女士所住小区北门离开的男子的体貌特征与嫌疑人极其相似。办案民警根据沿街监控一路追踪,发现该嫌疑人骑着电动车来到城区一建设银行网点,并且发现该男子走出银行网点的时间与陈女士收到的11000元的银行取款提醒手机短信时间相吻合。办案民警继续追踪,但该男子骑着电动车自东向西驶一段路程后消失在夜色中。随后办案民警扩大排查范围,对相关路口的监控录像一一进行筛查,终在城区另一路口发现了该嫌疑人的踪迹,办案民警果断在该路口附近的银行网点进行排查,查看网点的监控录像,发现了该嫌疑人,通过进一步工作,最终确定了该嫌疑人的身份,系坊子区刘某,并获取嫌疑人喜欢上网的线索。

此案的发生,正值中秋佳节之际,办案民警顾不上与家人的团聚开展工作,根据嫌疑人喜欢上网的线索,在辖区网吧排查,终于2016年9月16日上午9时许,在昌邑城区一网吧内将嫌疑人抓获。

到案后,面对民警不断的政策攻心和时时亮出的证据,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嫌疑人刘某,男,33岁,坊子区人,现住昌邑城区。房子是贷款买的,因手头紧张,为了还房贷动了歪脑筋,想着抢钱还贷款。9月13日晚,刘某骑着电动车在市区转悠,当来到某小区开发不久的沿街楼时,经观察发现该楼盘十七层高,因刘某以前干过楼房外墙刮腻子,有一定经验。刘某进入小区内,到地下车库偷了一把不锈钢刀,乘电梯到了十七楼,从十七楼一户没有人住的空房子的卧室窗户往下爬了陈女士所在的十一层楼,当时刘某看到卧室开着灯,观察了一下发现没有别人在家后,决定抢劫陈女士。等陈女士关灯睡下后,刘某拉开了卧室的窗户,正在这时,惊醒了陈女士,接下来上演了开头的一幕。

事后,刘某分6次从ATM机提取11100元现金,后又到银行还了8400元的房贷。民警抓获嫌疑人刘某后扣押1900余元现金及一张超市购物卡,其余现金被刘某吃饭、上网挥霍。

目前,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抢劫于2016年9月27日被昌邑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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